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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3月20日电 (陆希成)清明节临近,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一园艺公司生产基地里,一派繁忙景象。工人们穿梭在花海中,熟练地采摘白菊花,随后在包装区有序地将花朵分类、打包。该公司相关负责人金聪告诉记者,“这几天是发货高峰期,平均每天要运出两卡车白菊花盆栽到昆明,供应清明节市场需求。”
此前,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成人肥胖食养指南(2024年版)》中,也将桔梗香葱拌春笋、香椿炒鸡蛋、荠菜鲜肉馄饨等都纳入华北地区春季食谱示例。“从饮食习惯上来说,华北地区的人爱吃面食、肉类,将香椿等应季蔬菜纳入食谱中,既考虑了原有饮食特色,也有中医药食同源、食养胜药补的考量。”刘艳如说。
8月28日上午,中国煤矿文工团召开干部大会,宣布文工团领导任命决定。经文化和旅游部研究决定,任命靳东为中国煤矿文工团(中国安全生产艺术团)团长。
一是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被要求补税8500万元,因这笔税款被追溯至1994年,使得税务“倒查30年”成为舆论焦点。二是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月份收到当地税务要求补税5亿元的通知,最近企业宣布停产。
另外,近些年受经济下行、大规模减税降费、楼市土地市场低迷等影响,地方财政收入受到一定冲击,而刚性支出有增无减。在财政收支矛盾不断加大的背景下,地方政府也有更大的动力加强征管,查漏补缺,依法依规征收该征收的税费。当然,税务部门也要同时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坚守不收“过头税费”红线。
安徽某高科公司为“荃9311A”“YR0822”“荃优822”植物新品种权人。其中,“荃优822”稻种由该公司科研团队研发,其母本“荃9311A”的培育技术和遗传信息为该公司核心秘密,未对外公开,且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安徽某高科公司在“荃优822”试种达到量产效果后,将相关技术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安徽某种业公司,由后者获得国内独家生产经营权,且转让合同对涉及该种子生产、管理的相关人员均约定了严格的保密义务。2019年和2020年,安徽某种业公司与某种子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邓某进签订《杂交水稻种子生产承揽合同》,委托该合作社生产“荃优822”水稻种子,明确约定承揽人应保证亲本不流失、不私自繁育、不私自他用,保证承揽生产的种子不流失,亲本流失或私自繁育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且每年会根据农户种植亩数核发稻种母本数量,并派驻技术员在种植基地长期指导种植、监督生产和防止稻种流失等。自2019年起,邓某进与某信种业公司的王某勇、黄某勇三人共谋,安排其合作社员工黄某自安徽某种业公司处通过每亩多申报的方式多申领亲本“荃9311A”,在安徽某种业公司监管之外私自繁育“荃优822”稻种,并交由某信种业公司套牌对外销售113840斤,给安徽某高科公司造成损失1090360元。2023年10月11日,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邓某进、王某勇、黄某勇及黄某四人通过虚报骗领的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保密义务使用其所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情节严重,应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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