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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进中药材生态种植养殖。持续推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推动常用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推行订单生产、定制药园等模式。因地制宜发展林草中药材,依托符合条件的林场发展生态种植、野生抚育、仿野生栽培,健全中药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拓宽实现路径。推进用于药用作物的农药登记,推行病虫害绿色防控和安全用药。加强中药材种植技术集成创新,鼓励研发推广适用于中药材生产的农机装备。鼓励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获得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长三角地区一家龙头种企负责人反映,公司投入巨额研发费用,近年来研发出部分突破性品种。然而,他们一大烦恼是反复被侵权,但维权成本高、耗费精力大,且获赔金额不成正比。相关部门多以侵权方获利情况来确定侵权损失,受农作物生长周期、天气等因素影响,加之证据掌握在侵权者手中,有时维权获益较低,打击了真正搞创新的种企积极性。
在四川之前,河南、内蒙古、浙江、江西的省级党委科技委员会已经亮相。河南、吉林和四川的省委科技委员会,都是由省委书记和省长担任主任。
北京3月20日电 (记者 陈杭)记者20日从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获悉,医药健康产业作为助推北京创新发展的“双发动机”之一,2018年至今,北京已接续实施三轮加快医药健康协同创新“行动计划”。2024年,北京医药健康产业整体规模达1.06万亿元,同比增长8.7%,成为全国首个医药健康产业破万亿的城市。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在优某农业公司种植并获得“赛雷特”苹果果实的过程中,必然有大量的树苗枝条被繁殖。根据本案证据可以合理推定其存在持续生产、繁殖授权品种繁殖材料的行为。优某农业公司以营利为目的种植“赛雷特”品种树苗,大量销售苹果果实,且存在扩繁行为,其种植行为应认定为生产、繁殖行为。其既生产、繁殖苹果树苗,又销售苹果果实。其销售收获材料的行为是生产、繁殖授权品种繁殖材料行为在时间与获取非法利益链条上的自然延伸,应作整体考量。确定赔偿数额时,应遵循全面赔偿原则,以销售收获材料获得的利润作为侵权获利的参考。对侵权品种繁殖材料作灭活处理是停止侵害的有效措施和当然之义。在判令承担停止侵害的具体责任方式时,基于被诉侵权品种具有多年生长和无性繁殖的特性,若不对侵权繁殖材料进行灭活处理,侵权植株可能长期存活并有扩散风险。相较于铲除苗木再重新种植的方式而言,权利人主张仅对接穗灭活并嫁接非侵权品种接穗的停止侵权方式更能够兼顾各方利益,应予支持。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中国科技部副部长林新20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会上披露上述信息。她表示,本届论坛年会以“新质生产力与全球科技合作”为年度主题,将突出科技前沿,围绕人工智能(AI)大模型、具身智能、量子科技、生物医药、6G、脑机接口等前沿领域,举办多场专业论坛和重大成果发布活动,深入探讨前沿科技和产业发展趋势。
(十五)完善中药标准体系。持续实施中药标准化行动。完善国家中药材质量规范、种子种苗标准。修订完善《国家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优化中药药用辅料、包装材料质量标准。加强中药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以及中医药行业标准统筹管理。完善中药国家标准动态数据库,加快中药数字化标准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