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公司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数量巨大、竞争充分的现代公司,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跃的重要表征。”他指出,实践中,大量“僵尸企业”却长期占用市场资源与监管资源,传递虚假的市场信号,损害市场经济秩序和市场信用。
3月20日电 据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指引作用,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以高水平司法推动种业创新和高质量发展,最高人民法院从全国法院2024年审结案件中评选出第五批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15件,现予发布。
安徽某高科公司为“荃9311A”“YR0822”“荃优822”植物新品种权人。其中,“荃优822”稻种由该公司科研团队研发,其母本“荃9311A”的培育技术和遗传信息为该公司核心秘密,未对外公开,且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安徽某高科公司在“荃优822”试种达到量产效果后,将相关技术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安徽某种业公司,由后者获得国内独家生产经营权,且转让合同对涉及该种子生产、管理的相关人员均约定了严格的保密义务。2019年和2020年,安徽某种业公司与某种子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邓某进签订《杂交水稻种子生产承揽合同》,委托该合作社生产“荃优822”水稻种子,明确约定承揽人应保证亲本不流失、不私自繁育、不私自他用,保证承揽生产的种子不流失,亲本流失或私自繁育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且每年会根据农户种植亩数核发稻种母本数量,并派驻技术员在种植基地长期指导种植、监督生产和防止稻种流失等。自2019年起,邓某进与某信种业公司的王某勇、黄某勇三人共谋,安排其合作社员工黄某自安徽某种业公司处通过每亩多申报的方式多申领亲本“荃9311A”,在安徽某种业公司监管之外私自繁育“荃优822”稻种,并交由某信种业公司套牌对外销售113840斤,给安徽某高科公司造成损失1090360元。2023年10月11日,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邓某进、王某勇、黄某勇及黄某四人通过虚报骗领的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保密义务使用其所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情节严重,应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追究刑事责任。
济南3月20日电(记者 沙见龙)眼下,气温逐渐回升,山东各地项目建设“大干快上”。连日来,记者探访山东多个在建高速公路项目现场,以科技赋能项目建设,铺就绿色智慧“底色”成为该省建设高速公路的“日常”。
“观影《哪吒2》,让我有了很多新体验。感叹科技的无限可能,古老的神话故事变成活灵活现的画面。”来自台湾桃园市的“60后”张先生表示,电影在动画制作上给了他很多惊喜。他说:“最感动我的是把中华文化的亲子之爱写进故事里,在观影中我情不自禁流下了眼泪。”
罗森:不会啦(笑)。我偶尔会简单地炒个菜,像是中式炒菜,但严格来说,我不算真正会做。中餐讲究太多,步骤也很复杂,我只略懂一二。现在,我尽量比以前吃得少一些,我的意思是,人老了,吃少点更健康。日常吃饭的话,主要吃鸡肉、鱼肉,再搭配一些绿叶蔬菜,通常都是蒸的或水煮的。我很喜欢中餐,所以中国朋友或学生来家里做客时,他们会为我做一些美味的中餐,我非常享受这些时刻。
家住北京朝阳区的资深网球爱好者张先生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感慨,“原来就不好预约的网球场,在郑钦文夺冠后,更不好约了。”他说:“我经常打球的球馆最早预约时间是提前一周的早上七点,但是现在到点就秒没,手一慢就显示预约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