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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通过‘体育+’激活了沉睡的资源。”严勇称,围绕赛事活动,铜梁深入推进文体旅商融合,策划了乡村旅游节会、舞龙和非遗展示及川南渝西联动推广旅游线路等活动,依托产业融合延伸价值链条,最终实现从“赛事流量”到“城市留量”的质变。(完)
奔跑的机器人,一体化关节为“肌腱”,电源系统是“动力心脏”,控制器犹如“中枢脑干”,传感器则构成其“感官”。机器人要想“跑得稳”,离不开产业链上中小企业的“硬核”支撑。
上海市东北角,创智天地在淞沪路上拔地而起,并逐步扩容为“大创智”功能区。不同产业、功能和商业模式的众创平台、孵化器在这里汇聚,如今已孕育超4500家双创企业。近在咫尺的复旦、同济、财大、上理工等名校,为企业输送着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和技术。
有些景区引进人形机器人用于守护游客安全。“不薅花,不爬树,不当显眼包……”在武汉大学樱花大道上,身高1.8米的人形机器人“智警小珞”一边行走,一边发出语音提示。“小珞”具备360°全景深度感知功能,可实现自主巡航、奔跑、跳跃、识别等功能。
本案明确审定品种受让人对其生产经营审定品种但构成品种权侵权的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既为品种权人提供了有力保护,又有效规范了种业市场。本案警示种子经营者在品种授权、品种审定、品种生产推广全流程规范经营,促进提高品种权保护意识。二审判决在厘清审定品种的法律性质、明确侵权判定方法、合理确定赔偿等方面具有参考意义。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徐州地某农资公司在前案已被判决停止侵权后,再次通过微信群组织种子交易,实施侵权行为。徐州地某农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唯一股东赵某利用微信群发布种子供货信息,并组织线下订货活动,在种子交易行为中起到了关键和核心组织作用,与徐州地某农资公司构成共同侵权。参与种子扦样工作的赵某宝在徐州地某农资公司被强制执行后,以个人账户收取交易款项,其与徐州地某农资公司、赵某亦属于共同侵权。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权,徐州地某农资公司、赵某连带赔偿江苏金某种业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80万元,赵某宝对其中的35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被告均不服,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加大中药资源保护力度。编制中药资源保护和发展规划。研究修订《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完善分级保护制度。加强药用野生动植物物种就地和迁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