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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雷特”苹果品种由新西兰某研究院公司选育,在中国获得植物新品种权。英某国际公司系“赛雷特”品种权的利害关系人,其起诉主张优某农业公司自2018年起未经许可生产、繁殖、销售“赛雷特”繁殖材料,且大量销售由此收获而来的苹果果实,构成侵权,请求判令停止侵权,对侵权材料作灭活处理,同时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500万元。优某农业公司认为,其种植果树的行为不属于生产、繁殖,且种植果树仅为获得苹果果实而非专门培育树苗,不构成侵权;即便认定其构成侵权,也不应判令对果树灭活,更不应以苹果果实的销量认定赔偿数额。经鉴定,英某国际公司从优某农业公司公证购买的“爱妃”果树枝条与“赛雷特”品种具有同一性。优某农业公司未提供其果树有合法来源的证据。
“大家都知道,以往我演的坏人比较可爱,大多出现在喜剧里,观众看完也就是当时恨一下,恨不起来太久。但这次这个角色,观众看完可能会从骨子里‘恨’他。”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判断特定杂交种是否系重复使用授权品种作为亲本生产、繁殖而来时,鉴于植物品种亲子关系鉴定目前尚缺乏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鉴定机构参照品种真实性鉴定标准作出的亲子关系鉴定意见,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本案的鉴定报告能够作为判断被诉侵权种子“深科糯8号”在生产过程中重复使用授权品种“京糯6”繁殖材料的初步证据。同时,结合以“京糯6”作为母本生产的杂交种“京科糯2000”与被诉侵权杂交种“深科糯8号”为近似品种的鉴定意见,可认定“深科糯8号”系使用“京糯6”繁殖材料作为亲本生产而来的事实具有高度可能性。广西某种业公司和深圳某种子公司未能举证证明被诉侵权种子具有合法的亲本来源,故对其不侵权主张不予支持。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央视网消息:春分时节,春光明媚,人们纷纷走出家门感受阳光。以露营为代表的户外休闲场景,带动了户外休闲装备热销,“春日经济”也持续升温。
奔跑的机器人,一体化关节为“肌腱”,电源系统是“动力心脏”,控制器犹如“中枢脑干”,传感器则构成其“感官”。机器人要想“跑得稳”,离不开产业链上中小企业的“硬核”支撑。
在AI时代,智算中心之于智慧社会,就像水利、交通之于农业社会,“铁公基”、电网之于工业社会。如今大热的机器学习、深度学习、自然语言处理、图像识别等人工智能技术都属于智算的一部分。
最近两起企业补税事件引起市场关注。一是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被要求补税8500万元,因这笔税款被追溯至1994年,使得税务“倒查30年”成为舆论焦点。二是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月份收到当地税务要求补税5亿元的通知,最近企业宣布停产。上述两起事件,引起了一些企业人士的担忧。这些担忧包括是否存在全国性查税,不少企业担忧如果倒查多年需要补税,这对于经营困难的当下无疑是“雪上加霜”。跟多位省级、市级税务人士交流得知,目前并没有全国性查税部署。一些地方根据当地税收大数据风险提示等对个别企业查税,是日常工作,也是税务部门正常履职。毕竟税务部门主要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发现偷逃税、少缴税行为,理应依法制止,否则就是渎职。(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