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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传统人工育秧效率低,育出的秧苗品质得不到控制。现在工厂化育秧,能有效提高育秧效率,严格控制秧苗品质。此外,工厂化育秧灵活性比较高,简单易操作,还能降低成本。”江西莲豪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经理邓平荣说。
近日,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应急管理部、中国气象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立足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分区分类指导,细化实化措施,确保夏播作物种足种满,奠定秋粮和全年粮食丰收基础。
据悉,浦东国际人才港瞄准人才办事的难点、堵点,为海内外人才提供全覆盖、一站式、专属化服务。在国际人才驿站,有意到浦东创新创业的海内外人才可享受“创业首站”“职业首站”一揽子服务。
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强调,“中国正在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进‘数字中国’建设”。两年后,建设“数字中国”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
“我现在在菌菇基地干活,年收入有4万元左右,在家门口就业比在外面打工强多了,还可以照顾家庭,幸福感更强了。”工人钱芳莲一边采摘菌菇一边说。
上述两起事件,引起了一些企业人士的担忧。这些担忧包括是否存在全国性查税,不少企业担忧如果倒查多年需要补税,这对于经营困难的当下无疑是“雪上加霜”。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在优某农业公司种植并获得“赛雷特”苹果果实的过程中,必然有大量的树苗枝条被繁殖。根据本案证据可以合理推定其存在持续生产、繁殖授权品种繁殖材料的行为。优某农业公司以营利为目的种植“赛雷特”品种树苗,大量销售苹果果实,且存在扩繁行为,其种植行为应认定为生产、繁殖行为。其既生产、繁殖苹果树苗,又销售苹果果实。其销售收获材料的行为是生产、繁殖授权品种繁殖材料行为在时间与获取非法利益链条上的自然延伸,应作整体考量。确定赔偿数额时,应遵循全面赔偿原则,以销售收获材料获得的利润作为侵权获利的参考。对侵权品种繁殖材料作灭活处理是停止侵害的有效措施和当然之义。在判令承担停止侵害的具体责任方式时,基于被诉侵权品种具有多年生长和无性繁殖的特性,若不对侵权繁殖材料进行灭活处理,侵权植株可能长期存活并有扩散风险。相较于铲除苗木再重新种植的方式而言,权利人主张仅对接穗灭活并嫁接非侵权品种接穗的停止侵权方式更能够兼顾各方利益,应予支持。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