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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品种权合法且处于有效保护期内,就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品种权的禁止权能的效力范围不受授权品种适宜种植区域或者审定区域的限制,品种权侵权行为的成立亦不以被诉侵权行为是否在授权品种的适宜种植区域或者审定区域实施为条件。在非审定区域未经品种权人许可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繁殖材料的行为,依法仍然构成侵权。同时,损害赔偿作为对权利人的基本法律救济方式,不应因侵权行为发生在非审定区域而受到不利影响。相反,在非审定区域的侵权行为不仅损害品种权人权益,还可能损害种植户的利益,可作为侵权情节的从重考量因素。华某种业公司在非审定适宜种植区域生产、销售被诉侵权种子,构成侵权,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基于同一授权品种、相同的侵权行为及侵权主体,品种权人在行政执法程序中为维护其品种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可以认定为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中的合理开支,在确定赔偿责任时予以支持。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根据《国家中长期抽水蓄能发展规划(2021年—2035年)》,新疆规划建设30座、390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目前,4座共计680万千瓦的抽水蓄能电站正在加快建设,将进一步保障新疆以及西北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这些沙柳到6月份后就能见成效了,那时远远望去,沙漠上到处都是绿色。”刘永光笑称,夏秋之际,一些外地游客来沙漠往往会很“失望”。有游客对他说:“这里哪有什么大沙丘,只有树,只有绿色。”
侵权行为的日益隐蔽,使打击种业侵权乱象面临巨大挑战。受访人士指出,部分企业向相关部门申报、备案与实际种植品种名称、种植面积不符的种子生产合同、种子调运及检疫材料,并采用私下交易、点对点销售等隐蔽手段,制作虚假财务账簿隐匿违法所得,以逃避行政查处。侵权人的这些行为,逃避司法和行政查处的意图明显,导致权利人维权困难,难以发现侵权事实及证明侵权损失。
登高而望远。新时代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将其上升为国家战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和国家大数据战略;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
“沙柳用水浸泡后,才能在沙漠上种植,不然成活不了。”刘永光指着远处的库布其沙漠对记者说:“前几天,我已经带领工人种了不少沙柳了。”
富春镇尧帝陵风景区内,义务植树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得热火朝天。志愿者们两人一组、三人成团,分工协作,挥锹铲土、扶苗填坑、提桶浇水,现场一片繁忙。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努力,新栽种的树苗整齐排列,为三月的富春增添了盎然绿意。党员志愿者吴长城擦着汗说:“我们种下的每一棵树苗,都是为富春镇生态改善播下的希望种子。作为党员,不仅要种好一棵树,更要守护一方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