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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具有如下特点:一是案例类型全,包括民事案件13件、行政案件1件、刑事案件1件;既有判决结案的案件,又有调解案件;既有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又有不正当竞争案件和合同案件。二是覆盖地域广,案例来自全国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3家法院。三是涉及品种多,既有水稻、小麦、玉米、大豆等主要农作物品种,又有苹果、凤梨、月季、玫瑰等水果和花卉品种。这些案例反映了过去一年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践的丰富和拓展,体现出如下司法导向: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在优某农业公司种植并获得“赛雷特”苹果果实的过程中,必然有大量的树苗枝条被繁殖。根据本案证据可以合理推定其存在持续生产、繁殖授权品种繁殖材料的行为。优某农业公司以营利为目的种植“赛雷特”品种树苗,大量销售苹果果实,且存在扩繁行为,其种植行为应认定为生产、繁殖行为。其既生产、繁殖苹果树苗,又销售苹果果实。其销售收获材料的行为是生产、繁殖授权品种繁殖材料行为在时间与获取非法利益链条上的自然延伸,应作整体考量。确定赔偿数额时,应遵循全面赔偿原则,以销售收获材料获得的利润作为侵权获利的参考。对侵权品种繁殖材料作灭活处理是停止侵害的有效措施和当然之义。在判令承担停止侵害的具体责任方式时,基于被诉侵权品种具有多年生长和无性繁殖的特性,若不对侵权繁殖材料进行灭活处理,侵权植株可能长期存活并有扩散风险。相较于铲除苗木再重新种植的方式而言,权利人主张仅对接穗灭活并嫁接非侵权品种接穗的停止侵权方式更能够兼顾各方利益,应予支持。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针对粮食运力需求旺盛的实际,国铁沈阳局积极适应市场形势变化,主动对接地方政府粮食和物资储备主管部门、大型粮食生产流通企业,建立日常沟通机制,精准掌握运输需求和市场保供需要,加大集装箱、车辆等资源保障力度,及时安排充足运力,确保粮食流通顺畅。
抢新机、赢先机,群山阻隔的贵州,建成了全国首个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近年来,聚焦算力、赋能、产业三个关键,贵州扎实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建设,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在深入调研摸排的基础上,庆阳快速形成打造特色村情况采集表和项目清单,共梳理基础设施提升改造、电商直播间打造、特色产业发展等项目174个。
此外,在当地统战部的牵线搭桥下,宝峰镇还与冷链公司建立了合作,打造了自动升降大棚和全覆盖浇灌设施,成功解决了食用菌保鲜问题。在冷链保鲜、保鲜冷链仓储等技术的帮助下,基地新鲜菌菇能以最快的速度送至农产品市场,保障了菌菇的经济价值。
长三角地区一家龙头种企负责人反映,公司投入巨额研发费用,近年来研发出部分突破性品种。然而,他们一大烦恼是反复被侵权,但维权成本高、耗费精力大,且获赔金额不成正比。相关部门多以侵权方获利情况来确定侵权损失,受农作物生长周期、天气等因素影响,加之证据掌握在侵权者手中,有时维权获益较低,打击了真正搞创新的种企积极性。